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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47万公款 玩网游花了20万


  台海网11月2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洋钦)利用公司财务助理的职务之便,詹某私自挪用公司公款47万多元,同时,因为沉迷网络游戏,他竟然将其中的20万花在网络游戏上。日前,詹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詹某今年40多岁,原来是一家网络公司福建大区的运营总监兼财务助理。这家公司承担着厦门一所大学及福州一所大学的校园宽带网络经营业务。按照公司的财务流程,财务人员收到师生们交的网络服务费后,会转入詹某的个人账户中,再由他每月定期上缴到公司账户。

  2008年1月至2009年7月期间,詹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挪用了公司资金47万多元。2009年7月东窗事发后,詹某被公司停职。一个月后,公司报案,詹某随后投案自首。在庭审中詹某交代,他挪用资金主要用于买汽车、家庭消费等,另外他还将其中的20万花在了玩网络游戏上。

  思明区法院认为,詹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且超过3个月未还,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近日,法院一审判处詹某有期徒刑3年,并判处其退赔公司经济损失39万多元。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0-11-29/6231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