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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地下出警队”强包工程敛财 19名被告人恶行累累
组织“地下出警队”强包工程敛财 19名被告人恶行累累(1)
台海网12月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郑瑞卿通讯员 洪河根 王乾细文/图)昨日上午,漳州龙海市法院开庭审理陈建加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此案有19名被告人,几乎各个有前科。这些人在龙海市东园开发区等地称霸一方,为非作歹,甚至充当起了“地下出警队”,多次介入当地各层面纠纷或重大利益分配,严重破坏当地社会治安秩序。目前,此案审理工作仍在进行,法院将择日依法宣判。
庭审:两人抬卷宗 需要审三天
昨日上午8时30分,龙海法院第一审判庭内座无虚席,家属以及前来旁听的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早早就来到庭审现场等候开庭。因为此次案件涉案人员众多,辩护席上的律师也是 “人满为患”,差点就坐不下。开庭时,两名工作人员抬着一大堆卷宗上庭。“光卷宗就有七八十卷,这是龙海法院审理的涉案人员最多的一起案件,这个案子需要从11月30日起审到12月2日,三天才能完结。”龙海法院工作人员告诉导报记者。
8时42分,19名被告人由法警押解上庭,在庭上面对法官一字排开。此时,旁听席上响起一阵啜泣声,几位家属甚至失声痛哭。法官重申了法庭纪律,才控制住法庭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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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都是年轻人 分层次管理
19名被告人大多为80后,其中甚至还有90后。为首的陈建加为1984年出生,两名骨干林秋强和陈彬则都为1987年出生。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嫌犯几乎各个都有前科,其中骨干陈彬更是“七进宫”:因寻衅滋事殴打他人,于2001年至2006年七次被治安拘留。
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陈建加自2001年以来,为扩大社会影响,通过强行承包工程、殴打镇政府干部等违法行为,逐渐在当地做大了势力。从2005年起,陈建加为扩大势力,先后纠合被告人陈志强、林秋强等人,进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东园开发区一带形成恶势力团伙。
从2008年以来,陈建加采取请吃喝、出借摩托赛车、提供经济资助及食宿、支付受伤住院费用等手段,拉拢更多人为其从事非法活动,牟取非法利益。检察院进一步指控,被告人陈建加通过分层次管理,并以规矩约束、控制下属人员,形成以陈建加为首,林秋强、陈彬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恶行:组织“地下出警队” 多次强包工程
陈建加等19名被告人被公诉方指控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窝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多项罪名。“3次纠集众人持械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4次强迫交易,金额35万余元,情节严重;2次强行索取他人财物,金额8000元,数额较大;寻衅滋事14起,致一人轻伤,情节严重。”公诉人在庭上宣读道。
检方还指控,该组织在东园开发区等地称霸一方,为非作歹,多次介入当地各层面纠纷或重大利益分配,严重破坏当地社会治安秩序。2005年至2010年间,在厚境村投建的企业有7家,该组织采取强迫手段介入承包地材的就有4家,已经严重破坏当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该组织还利用强势地位介入工程建设,为组织聚敛钱财,严重破坏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
责任编辑:许惠蓉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hms/2010-12-01/624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