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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高等法院裁定 陈水扁关17年半

 

  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台湾“高等法院”6日裁定,陈水扁涉嫌贪污判刑定谳,共将执行17年半。

  陈水扁龙潭案和陈敏熏案,分别被判处11年和8年,高等法院裁定共将执行17年半,罚金新台币1亿5400万元。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10-12-06/626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