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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份ECFA原产地证书在榕签发 是享受优惠重要凭证
台海网1月2日讯 昨日,《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正式生效,首份ECFA原产地证书也随之产生。昨日一大早,首份盖着ECFA原产地专用章的原产地证书在福州检验检疫局报检大厅诞生。这是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向福州检验检疫局申请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产品为纯碱,货值为5500美元,也是ECFA正式生效之后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第一份ECFA证书。该证书是享受关税优惠待遇的重要凭证。
原产地证是享受优惠重要凭证
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介绍,这份编号为“H1135040A2230001”的证书具特殊意义。它是两岸同胞耳熟能详的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享受优惠待遇的一个重要凭证。据检验检疫人员介绍,按照ECFA,2011年1月1日起两岸全面实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大陆出口到台湾的267种货物可以享受关税减免待遇进入台湾市场。
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的报检员谢必香向记者展示了这份证书,并算了一笔账。这批“新年第一单”业务在获得ECFA证书后出口台湾,关税由5.5%下调为2.5%,可获得165美元的关税减免。按照公司2010年的出口情况,公司共计出口台湾约30万美元的产品,企业在有了ECFA证书后,仅减免关税一项就可节约成本约6万元人民币。到2012年,就可享受进口关税全免的优惠待遇,那就能获得更多的实惠了。
首单ECFA货物在厦门通关
昨日下午5:15,首批ECFA受惠进口台湾水果乘台轮“丹鼎”号从金门抵达厦门同益码头。厦门检验检疫局第一时间实施现场检疫查验,验放仅用10分钟。
这批水果不仅是首批ECFA受惠进口台湾水果,还是厦门口岸首批早期收获产品,包括柳橙300箱3600公斤、哈密瓜50箱480公斤,由金门县商业会提供原产地证书,可获6%~7%进口关税优惠。
厦门是首个台湾水果进口口岸,连续三年进口量居全国首位,同时也是进口台湾水产品的重要口岸。今年开始实施的ECFA早收清单中,列入了大陆需求量大的石斑鱼、秋刀鱼等4种水产品和香蕉、橙、柠檬、哈密瓜、火龙果5种水果。
目前,台湾水果在福建市场很受欢迎,但价格偏贵,ECFA生效后,进入福建的台湾水果将会便宜不少。
□观察海峡两岸步入“ECFA元年”
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规定,两岸双方于1日起全面实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这意味着2011年实际上成为海峡两岸的“ECFA元年”,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进程由此有了新的里程碑。“早期收获计划”是为使两岸民众尽快享受到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利益,在两岸经济关系实现自由化前的一项开放措施。根据早收清单,双方将在“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后不超过2年的时间内分三步对“早期收获产品”实现零关税。
在货物贸易方面,大陆将对539项原产于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台湾将对267项原产于大陆的产品实施降税。在服务贸易方面,大陆将向台湾进一步开放会计和专业设计等11个服务部门、19项内容;台湾将向大陆开放研究与开发、会展等9个服务行业。
服务业占台湾当地生产总值的70%。“ECFA实施后,台湾的服务业将得以更多进入大陆市场。”台湾淡江大学大陆研究所所长张五岳说。
责任编辑:郑王恺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zjj/2011-01-02/6374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