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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进出口货物第一单花落厦门 台湾进口水果有望降价
东南网讯 随着厦门海关放行章盖在编号“37*1”的报关单上,4.08吨进口台湾水果顺利通关,成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正式实施后大陆首票进口的台湾货物。而就在昨日,大陆首票出口ECFA货物也顺利从厦门通关。至此,ECFA正式实施后的进出口“第一单”均花落厦门,两岸正式进入了“ECFA元年”。业内人士表示,ECFA正是实施后,随着关税的降低,5种台湾进口水果有望降价。
6月签署,9月生效,新年的1月1日正式实施,备受瞩目的ECFA昨日终于正式启动,开始惠及两岸人民。而来自厦门佛权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邱文峰显得特别高兴,因为他公司共计22.6吨、货值17328美元的卫生香成为ECFA实施后大陆出口台湾的“第一单”。
“省了近3000元。”邱文峰告诉记者,ECFA实施后,这批商品在台湾的税率由原先的5%降至了2.5%,台湾企业因此可节省的税款折合人民币近3000元,“税收的降低,有助于大陆企业扩大营销规模和影响。”
昨日下午,随着来自高雄的300箱柳丁和50箱哈密瓜登陆厦门,ECFA进口“第一单”也花落厦门。据该批货物的进口商厦门鑫金鹭果蔬贸易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批货货值2920美元,由于台湾金门县商业会在当天上午为其签发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原产地证明书”,因此该批货物在大陆客享受大幅度关税优惠,关税税率从原先的11%和12%统一降至5%,企业可节省税款1200多元人民币。
据厦门市贸发局相关人士表示,本次签订的ECFA,新增加了大陆需求量大的石斑鱼、秋刀鱼等4种水产品和香蕉、橙、柠檬、哈密瓜、火龙果5种水果。而随着关税的下调,这些台湾水果及台湾海鲜的零售价格有望下降。
同时,大陆及台湾地区将在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后不超过2年的时间内,分3步对早期收获产品实现零关税。
责任编辑:李立宇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zjj/2011-01-02/6375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