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厦门社会民生 违法“放炮”最高罚两万 举报有奖,最高奖5000元
违法“放炮”最高罚两万 举报有奖,最高奖5000元
台海网1月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房舒 陈捷)今年春节期间,厦门岛内依然严抓禁炮。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获悉,从即日开始,厦门警方将联合安监、工商等部门,开展为期50天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禁放非专项行动”,市民举报违法存放、燃放烟花的,经查证属实,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其中,举报违法燃放的奖励200-500元,举报违法存放、运输等的,最高奖励5000元。警方承诺,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另外专项行动期间处罚也很严厉。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每燃放一次,最少处罚2000元,最高2万元。而个人燃放的,每放一次,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据厦门市公安局介绍,去年警方共发出举报奖金3万余元。其中有一位女士因除夕夜放烟花,导致在看守所里过初一。这位女士姓管,去年的除夕夜,在江头派出所辖区,她在自家楼下燃放烟花爆竹时,被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管女士说,她只知道在市区不能放,但并不知道在自家楼下也不能放。为了除夕热闹,她还让朋友从老家带一些烟花过来放。
警方还提醒说,今年,有意举报的市民可用手机、相机以及DV等取证。
据厦门警方介绍,去年“严打”期间,共处理各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规、违法行为300起,处理300人,收缴4000多箱烟花爆竹。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厦门市政府将继续往年禁放、限放举措,警方等部门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存放、运输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责任编辑:许惠蓉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1-01-06/6388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