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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查处15种违规保健食品


  东南网讯 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市商场超市、批发经销店和药店等展开了检查与整治,15种保健食品因存在盗用、冒用、套用批准文号受到查处。

  据了解,此次药监部门重点检查了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及是否存在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作用的行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标示“蒙王金肾”、“蚁力神”、“海狗丸”等13种保健食品存在盗号、冒号、套号的问题,当场责令企业停止销售。

  另外,品名“排毒养颜胶囊”(外包装标示“国食健字G20060029”,标示生产厂家“贵州益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芦荟排毒养颜胶囊”(外包装标示“国食健字G20050629”,标示生产厂家“汕头奥美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两种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均为冒用或虚假文号,并违法宣传适应症,夸大功能作用,已被药监部门立案查处。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1-02-22/6547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