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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地下炒金”猖獗 个人境外炒金其实是十炒九亏


  台海网3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谢嘉晟)随着金价的一路大涨,厦门市民投资黄金的热情也出现空前高涨。不过,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厦门的“阳光炒金”公司却在普遍大喊生意难做,不少甚至已或关门或转行。与此同时,那些从事“地下炒金”的非法炒金公司却过得有滋有味。缘何会出现这样的怪象?近日导报记者调查发现,除有政策因素外,“地下炒金”猖獗正是“阳光炒金”生存艰难的主要原因。

纷纷转行 “阳光炒金”生存艰难

  昨日,导报记者见到林威时,他已换了一个新身份:厦门老别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

  4年前,林威是厦门万鼎黄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这是上海金交所向国内个人投资者放开后,厦门个人投资者架起炒金平台的第一家黄金投资管理公司。此后,仅1年多的时间里,厦门一下子冒出了至少6家同样代理上海金交所炒金资格的黄金管理公司。

  在厦门黄金投资管理产业的这波扩张期中,万鼎抢先在泉州、龙岩和福州布局,成为当时厦门分支机构最多、业务发展速度最快的“阳光炒金”中介公司。

  “不过,万鼎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就转型了,现在黄金投资管理只是一项辅业。”林威说,到去年6月份,万鼎已关闭了在厦门的所有网点,目前厦门网点的业务拓展基本上也处于停滞状态,而且这项业务已经变得可有可无。

  不仅万鼎,据业内人士透露,几年前在厦门扎堆出现的那些代理上海金交所炒金业务的中介公司,如今幸存的估计不会超过两家,并且所从事的炒金业务有可能已经由“阳光”转向“地下”。

  除了那些代理上海金交所炒金业务的中介公司,去年年中,在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向个人投资者开放后,余志华和他的搭档陈星争取到了天津金顶盛世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在厦门地区的独家代理权,在百脑汇开起了厦门聚诚鑫黄金贸易有限公司,成为厦门第一家对接天交所黄金交易平台的黄金投资管理公司。

  在聚诚鑫之后,又有不下五家天交所的代理机构相继在厦开业。

  “生意差强人意。”代理天津金顶9个多月以来,无时不在的生存压力让余志华和陈星感觉到,做炒金中介生意其实远没想象中那般容易。

  “聚诚鑫的生意尚且如此,别的公司就更不用说了。”刚从其它炒金中介公司跳槽来到聚诚鑫的林力勇坦言,厦门其它有合法营业执照的“阳光炒金”公司,现在能不能生存下去还是个问题。

 

稳赚不赔 “地下炒金”好生猖獗

  就在“阳光炒金”公司为生存发愁的同时,被称为“地下炒金”的境外黄金投资公司却在厦活得有滋有味。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在厦从事“地下炒金”业务的公司不下20家。有些虽然打着 “阳光炒金”旗号,实际上也在从事“地下炒金”。

  境外黄金之所以被称为“地下炒金”,原因是目前国内法律尚不允许境外黄金公司到境内发展客户,境内人士虽然可能自已到境外开户炒金,但有额度限制,并且款项汇出必须经过指定的中行渠道。于是,一些个人炒金者为了节省手续费,并且汇出超过限额的炒金资金,便通过地下钱庄违法“运钱”。

  据业内人士透露,“地下炒金”一般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境外黄金公司的境内代理人,代理人不仅负责帮境外公司在境内揽客,也帮忙介绍渠道往境外“运钱”;另一种是从境外黄金公司租个平台,自己开设虚拟的 “对赌盘”。名义上代理人会帮客户到境外开户,并且帮忙 “运钱”,实际上,境内客户的资金和账户都在这家自营炒金公司的名下。

  “个人境外炒金其实是十炒九亏,只有那些炒金公司是赚钱的,并且稳赚不赔。”一位业内人士一语道破“地下炒金”在厦门生生不息的缘由:境外黄金公司的手续费其实比现在天交所的都低,每手只要1美元,但炒金公司最大的收入是自己“坐庄”赚客户的钱。比如,一些境外炒金代理机构在接受境内客户炒金的同时,自己还会再通过境外炒金进行“对冲”转嫁风险。有的甚至捞一票就走人,境内客户的资金一转到代理机构的账户上,就有可能马上被转走。

  “因为多数境外炒金的客户亏钱,所以境外黄金公司一般很少有持久的客户,有些更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一年下来可以赚两三千万。”上述知情人士说:只要客户认栽,“地下炒金”公司一般就不会出什么事。

  据知情人士透露:当初参与福州宝鑫公司境外炒金业务的80多个客户中,只有1个人是赚钱的。导报记者日前在聚诚鑫采访时,正好遇上一位曾在福州宝鑫炒金的陈先生。他告诉导报记者,此前他和几个朋友通过福州宝鑫在境外开了炒金账户,但从进入金市起他们就没赚过钱。“仅最初的3个月,4个一起开户进去炒的朋友就亏掉了1000多万元。”

 

怪象背后 也有政策因素存在

  “阳光炒金”生存艰难,“地下炒金”却风风火火。对此,有专家认为,其实也有政策因素存在。

  集美大学副教授、金融学博士王金安分析了“地下炒金”猖獗的几大主要原因:一是国内黄金交易分时段不连续交易,造成投资者风险增加;二是国内黄金交易杠杆比例低于境外,一般为10倍左右,而国外杠杆比例高,像伦敦市场可以高达100倍;三是国内交易成本高。

  据林威透露,2009年7月,上海金交所发文规定综合类会员不许再吸收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必须直接到银行开户和交易,中介机构只能接收法人投资者。上海金交所同时要求,所有取得“阳光炒金”资格的中介机构必须在去年6月底前完成个人投资者的移交工作。

  政策异动,从根本上打乱了像林威一样希望在“阳光炒金”上做一番事业的中介机构的阵脚。

  “‘地下炒金’更刺激,也是吸引客户的一大原因。”陈星告诉导报记者:目前上海金交所的资金杠杆比例是可以“放大8倍”,天交所则是 “放大12.5倍”,相比之下,在香港的黄金公司一般的杠杆比例是50倍,而“地下炒金”公司甚至能放大到100倍。当然,一旦客户保证金不足,黄金公司就会强制平仓。

  “在这种高杠杆比例下,客户做对了赚钱很快,但赔钱更快。客户一般会把赚来的钱再去博更多的资金,但只要买错一次方向,前面赚的就会全部亏回去。”陈星说:万一遇到黑心的地下钱庄,那客户的资金就危险了。相比国内“阳光炒金”都实行资金第三方托管,境外炒金从开户到资金管理,都是一个人在操作。“这个代理人只要手机一关,资金有可能就这么蒸发了。”

  此外,由于自营“地下炒金”公司的交易系统多数是自建的,还得提防其有意设置障碍。在行情走好,客户准备狠捞一把的时候,自营公司会突然采取技术手段让交易系统瘫痪,而瘫痪时机会选得“非常凑巧”。

  “‘地下炒金’不但是违法行为,也有很高的风险。集美大学副教授、金融学博士王金安指出:“地下炒金”的最大风险就是资金安全;其次是“地下炒金”经常涉及境内境外,遇到此类欺诈案件时,国内管理部门大多难以处理;第三大风险是“地下炒金”公司交易平台的不稳定以及经纪公司本身的实力和对市场风险的对冲能力有限。“因此,投资者千万别去碰‘地下炒金’。”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cjdc/2011-03-21/665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