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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明确规定 严禁使用“瘦肉精”饲料


  台海网3月31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我省明确规定,全省各地生猪、蛋禽基地使用的饲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严禁使用含沙丁胺醇、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俗称“瘦肉精”)以及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品的饲料。昨日省经贸委正式公布2011年度协议有效期内的276家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名单,其中生猪基地133家、蛋禽基地40家、蔬菜基地103家。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hms/2011-03-31/6691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