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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陷阱?高速旁烟草打文化牌引起市民广泛关注
美丽的陷阱?高速旁烟草打文化牌引起市民广泛关注(1)
竖立在福厦高速旁的香烟广告牌
台海网4月27日讯(本网记者 陈丽娟 谢向明 实习生 张清清 文/图) “吐纳有度 通仙情怀 七匹狼开启‘生态绵柔香’全新体验”——这是福厦高速公路旁一幅大型户外香烟广告,在5月1日起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背景下,引起市民广泛关注。
“不是说烟草企业不能发布商业性广告吗?”许多市民表示不解,并担心此广告会诱导青少年吸烟。对此,省工商局广告处回应称,中国现行的广告法对烟草广告只禁止了四类场所、五类媒体,而不禁止互联网及户外广告。
不过,许多市民和卫生系统的人员认为,这种打文化牌的“擦边球”烟草广告应得到禁止,否则会影响控烟进程,使吸烟人群进一步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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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幅香烟广告牌遭到市民质疑
“吐纳有度,通仙情怀”是去年福建中烟工业公司推出的一款高档卷烟——“七匹狼(通仙)”的广告语。经常往返福厦高速公路的林先生表示,该广告牌存在已经有一段时间了,除沈海高速泉港区驿坂高速路口段外,莆田段和厦门段也可看见相同的广告牌。“高速公路上位置特别明显,往来车流量大,在此宣传香烟品牌,影响很不好。”林先生说。
市民刘先生则表示,前一段时间,他还在办公楼电梯前放置的电视上也看到“吐纳有度,通仙情怀”这8个字。尽管该广告中没有“烟”字,但对于这样变相宣传香烟品牌的行为,他很反对。
福建中烟工业公司官方网站最近还对外推出“通文化”短信创作大赛。公司对于该活动的定位是:2010年,福建中烟以“脱胎换骨”的决心和“吐纳有度”的智慧,成功推出“通”系列高端卷烟,推动“七匹狼”品牌华丽转身。福建中烟希望借此“通文化”短信创作大赛,博采大家智慧,汇集您的闪亮“一通”,凝聚百家之“通”识,让国人共同传扬“万事亨通”的境界与气运。
该活动面向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市民可通过发送短信等形式,并将有机会获得相应奖项。
此活动同样受到市民的质疑,记者随机采访的8位市民大部分认为,这种短信创作大赛,企图通过一定的奖项,吸引市民眼球,也属于“擦边球”广告,目的是让更多人了解这一款烟。
公司回应:这是品牌文化延伸
负责该短信大赛活动的福建中烟营销中心品牌部经理林涛表示,这是该公司文化建设的范畴,属于品牌文化的延伸。而且,他们所举办的活动,都遵守了国家法律法规,参加活动的公民也都是自愿的,是该公司品牌宣传的一种方式,并不是打“擦边球”做广告。
林涛还表示,作为一家烟草企业,他们公司每年都参与厦门市政府举办的大型公益活动,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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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人士:烟草企业的障眼法
昨天,记者从负责烟草广告审批的省工商局广告处了解到,福建中烟工业公司的这些户外广告牌,有在该局备案。该处有关负责人说,广告法相关规定,烟草企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等5种媒体发布烟草制品广告;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4种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制品广告。而利用其他形式或在其他公共场所发布和设置烟草制品广告,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该负责人表示,此前,烟草企业发布广告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而最近福建中烟公司确实送审了一些户外广告申请,仅限于“吐纳有度,通仙情怀”这种文化宣传广告,“这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并不存在擦边球”。
尽管户外广告经过审批,但对于这样的“变相”烟草广告,泉州市卫生系统的一些工作人员则是持坚决反对的态度,认为其影响了控烟和禁烟的进程。
一位多年参加控烟的业内人士表示,打“擦边球”是当前烟草企业的障眼法,是其对抗《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主要手段。例如,“利群”的“永远利于群众”、“让心灵去旅行”,“红塔山”的“山高人为峰”、“潮流来来往往、唯有经典恒久不息”,“芙蓉王”的“传递价值、成就你我”,“白沙”的“鹤舞白沙、我心飞翔”,无一例外,全是变相广告。在他看来,有些广告尽管没有出现“烟”字,但带有明显的香烟品牌特征或暗示,此举将诱发烟草消费群体的扩张。
□快刀短评 N木头
烟草的泥潭
吐纳有度,通仙情怀
这是七匹狼香烟的一则广告,宣传的是其一款名烟。然而,8个字描绘的一种超然境界,与其说是宣扬品牌形象,不如说是更像一个诱导吸烟的美丽陷阱,因而引发市民质疑。
类似的引诱行为,在美国是另外一种结果。据美国媒体去年12月14日报道,美国马萨诸塞州一个陪审团裁定著名烟草公司罗瑞拉德公司,向一位去世女烟民的家庭赔偿7100万美元,理由是该公司数十年前曾用香烟赠品引诱当时只有9岁的她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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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相对比,差别在于法律方面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法律对烟草管理太过宽泛,像七匹狼等以打“文化牌”之名,行变相烟草宣传广告的行为无法禁止,而且相关赔偿问题也无据可依。
因而,烟草企业陷入自己与自己博弈的泥潭不能自拔,一方面,不遗余力大打名目繁多的文化牌,包装推广香烟,一方面又热衷公益撒点钱,彰显社会责任,如此轮回。
烟草税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一大来源,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杨功焕等研究人员曾发布报告指出,生产香烟的利润,最终将远远不及与吸烟有关的疾病的医疗开支,烟草带来的损失预计比烟草行业的收入高出25%。美国早在1998年,就与主要卷烟制造商签署《和解协议》,规定在今后25年中,烟草商向美国政府支付2060亿美元。这是因为根据美国的结论,收一块钱的烟草税,政府的医疗支出可能是十块钱。
在我国,由于医保覆盖面仍不够广,因烟草造成的医保负担还不够明显。但是,随着医保覆盖面逐渐扩大,今后这一负担将越来越重,如果不加大力度控烟,严格限制烟草企业的广告宣传行为,最终会导致烟草带来的利润远不及医保的付出,得不偿失。
因此,尽快完善立法,制定出一个明确细化的规定,禁止变相烟草广告,已刻不容缓。否则,现在靠烟草赚的钱,今后不够为医院的床位买单。
下月起 室内公共场所禁烟
5月1日起,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正式实施。修订后的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细则中的公共场所,指的是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
泉州市卫生部门有关人士说,本月底,他们将组织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和公共场所经营者,开展培训活动,帮助公共场所经营者更好地适应新规。此外,他们还将引导在公共场所设置专门的吸烟室或吸烟区,在店内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等。不过,该人士同时指出,由于新的实施细则并没有具体的处罚举措等,实施起来估计有难度。
责任编辑:郑王恺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hms/2011-04-27/682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