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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精冒充“金盐”卖 刚获利就获刑6个月


  台海网5月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洋钦 通讯员 小君)用味精冒充每 100克大约要6000元的“金盐”,近日,甄某因犯诈骗罪被集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甄某原本在广东做废旧物资收购工作,偶然在网上看见厦门的 “金盐”收购价格比广东高很多,于是他就萌生了到厦门卖“假金盐”的想法。“金盐”学名叫氰化亚金钾,是一种镀金用的试剂,一般市场价100克在6000元左右。

  2010年11月26日,甄某通过电话联系到在厦门某物资回收公司工作的买家蒋某,谎称自己有“金盐”并且愿意低于市场价卖给蒋某,问对方是否要收购。蒋某同意先验货再决定,但在验货时甄某只从瓶装“金盐”的上方取了一点样品出来鉴定。

  蒋某担心 “金盐”有假,于是提出要将整瓶“金盐”全部倒出来验货,这时甄某却以 “金盐”有剧毒为由拒绝了。由于价格较低,心存侥幸的蒋某仍然向甄某买了一瓶“金盐”,回去一化验他发现上当了。原来这瓶“金盐”只有表面一层是真的,其它部分都是用味精来冒充的。

  2010年11月28日,甄某以同样手段,骗得林某人民币4000元。去年底,当甄某准备再次行骗时被群众抓获。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1-05-04/6861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