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福建泉州新闻 安溪一住户欠费118.8元 被收1300多元滞纳金
安溪一住户欠费118.8元 被收1300多元滞纳金
台海网5月1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宋军营)昨日,泉州市安溪县茶都的住户苏先生,高兴地从安溪自来水公司拿到了退还的1052元滞纳金。
苏先生在安溪茶都买了房子之后,房屋按揭款、电费、水费都通过同一张银行卡代扣,今年4月底,他家里突然被停电,查询之后才得知银行代扣卡的钱不够缴纳电费。
苏先生往银行代扣卡里存入2000多元后依旧不够扣电费,再次查询才知道是自来水公司提早扣走了1300多元的水费滞纳金。他突然想起2008年3月份自己银行的余额不够,当月118.8元水费没有缴纳,而1315.12元滞纳金就是从3年前累积下来的吧。可是让苏先生纳闷的是,他家自来水一直都在正常使用,每个月水费20元左右,也没有被停水,每个月都有工人来抄表。
苏先生介绍,从2008年3月至今,他多次找自来水公司收费人员,但是均得不到合理答复。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安溪自来水公司领导昨日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说:苏先生没有在自来水公司留下联系电话,公司无从通知他已欠费。3个月不缴费停水,是指连续3个月,不是指一个月欠费连续3个月不缴清。再说,苏先生办理银行代扣卡时,银行合同规定,卡内缴款额不足,由此造成的滞纳金由个人承担。
导报记者提出,“你们是按水费额每日加收1%收取滞纳金的,但2005年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自来水水费滞纳金有关问题请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委答复称,接到水费通知单15日内仍不交纳水费的,按应交纳水费额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你们是不是收高了?”自来水公司负责人说:我们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清理和整改。最后自来水公司商议,答应退还给苏先生80%滞纳金。
责任编辑:明小莉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hms/2011-05-13/691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