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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初中同学相约拐卖少女至广东

  台海网6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小明)昨天,晋江法院一审以犯拐卖妇女罪判处贵州人黄某和赵某有期徒刑9年和7年,并各处相应罚金。

  黄某和赵某是初中同学,一起在晋江打工。2009年10月5日晚,经过预谋,两人从晋江陈埭“蓝月亮”迪吧将17岁的小燕子(化名)拐到厦门,后于次日中午带到广东惠州卖给事先联系好的刘某。10月6日晚上,在惠州的宾馆内,黄某趁小燕子喝酒并吸食K粉无力反抗之际,强奸了小燕子。小燕子被卖给刘某强迫卖淫。10多天后,小燕子寻机逃离淫窝。

  今年年初,黄某和赵某先后在晋江和浙江落网。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hms/2011-06-22/709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