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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交警推广多元调解 交通事故纠纷达成了赔偿协议


  台海网6月2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苏演卿 通讯员 康超 钟学明 邱思伟)一个月前,男子赖某骑摩托车在国道324线江东路段被货车撞倒身亡,双方对事故认定、赔偿数额等意见分歧很大。但经过龙海交警多元调解中心的努力,6月21日,当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由货车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52万元。

  2011年5月20日7时许,赖某持汽车驾驶证驾驶一辆摩托车行驶在国道福昆线角美镇江东路段,遇李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越过中心单实线迎面驶来,赖某驾车避让中,摩托车失控滑倒,货车碰撞赖某致其当场死亡。事后龙海交警大队经过调查取证,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赖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但是当事双方就赔偿数目及履行方式和履行能力等方面存在诸多分歧,多元调解中心经过努力,终于让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据导报记者了解,多元调解中心指由公安交警、司法局、法院、保险公司等部门联合建立,通过多渠道快速化解交通事故所带来的矛盾纠纷的交通事故多元调解模式,是一项方便群众、惠及百姓的有益尝试,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种方式。目前,漳州交警部门正在制定相关文件,准备将交通事故的多元调解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1-06-25/7111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