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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偷万元衣服饰品 自称只为寻找刺激
台海网7月27日讯 厦门晚报讯 年轻女子当小偷,盗走案值一万多元的衣物、饰品,自己不穿不用,也不销赃,她落网后供认,此举只为“寻找刺激”。
昨天,记者从梧村警方了解到,作案女子已被刑拘,案值一万多元的衣物,连标签都没拆,近日已陆续退还给商家。
记者探访商场发现,虽然商场安装监控,但很多店铺内并没有监控,对此警方提醒商家增强防盗硬件设施。
今年6月,中闽百汇一家化妆品专柜在盘点货品时,发现有化妆品被盗,随即报了警,梧村警方很快便确定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年轻女子,于是,警方联合商场保安布控,并将女子的照片分发到布控人员手中。
7月2日,一名协警发现该女子在商场出现,但不久便转移到世贸商场。当女子再次回到中闽百汇商场时,女子手里多了一些衣物,她将这些衣物放进储物柜。
很快,女子又回到储物柜前,民警当即将其控制住。在女子的住处,民警查获了许多衣服、化妆品、手提包和饰品。女子承认,这些东西都是她在商场偷来的,但奇怪的是,商品上的标签都没有拆,女子称她“偷东西是为了寻求刺激”。
女子供认,每次偷盗时,她就提着一个购物袋,寻找顾客多的店家下手,趁人不备,将衣服塞进购物袋中。据了解,该女子今年才25岁,来自漳州,姓黄。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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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被盗,下个月才发现
记者了解到,在中闽百汇地下商场内,被盗的商家有“以纯”、“拉夏贝尔”、“伊莎”和“庄记”等,如果不是因为被盗的商品标签没被拆下,民警还真找不到失主,而有些商家直到民警送货上门,才知道自己店里曾经被盗。
记者在探访这些店铺时,发现有些店铺虽然装了监控,但摄像头的方向只对准收银台,而不少店铺的货品上方并没有安装监控。
在店铺与店铺之间,虽然安装了监控,但是无法对店铺内的货品进行覆盖。
店铺员工告诉记者,他们每月都会对存货进行盘点,这个月被盗的货物,只有等到下个月盘点才会发现。
梧村派出所民警提醒商家,为减少损失,店家应该主动安装监控,人员不足的店家应该按需增聘员工,以防在商铺顾客多的情况下货品被盗。另外,商家还可在衣服等商品上加装可防盗扣,小偷携带加装防盗扣的衣物经过门口电子道闸时,系统就会报警。
责任编辑:王祥军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1-07-27/7263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