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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三小学女生水坑溺亡 追踪 数十水坑引发五大疑问
诏安三小学女生水坑溺亡 追踪 数十水坑引发五大疑问(1)
台海网8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苏演卿 郑瑞卿/文 梁张磊/图)8月7日,漳州市诏安县深桥镇新溪村内,3名小学女生溺死在村口的水坑中,死者家属与挖掘水坑的业主签订协议,分别获赔12万元(本报昨日报道)。
对于此事,村民和导报记者仍有诸多疑问,而在采访新溪村委会、深桥镇、诏安县国土资源局之后,疑问都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
疑问一 签下协议是出于无奈?
昨日下午,导报记者在陈顺荣(陈子仪父亲)家中,看到在一张新溪村委会稿纸上手写的调解协议书。里面写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每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乙方不再追究甲方的一切法律责任。”
甲方是深桥镇平屿村的沈梅元、沈万成,乙方就是三名离世女生的父亲。
“本来要我们8月8日凌晨签协议,我们不肯。但天气太热,当时女儿的尸体不能放太久,没有办法,我们无奈草草签下协议,只能获赔12万元。”陈顺荣说。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认为,该事故中,水坑的管理人、使用者承担主要责任,溺水女生的监护人承担次要责任,“每人12万元的赔偿比较低,具体的应该根据漳州的标准来计算,如果家属认为协议显失公平,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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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二 水坑为何还没警示牌?虽然深桥镇党政办吴主任在前一天向导报记者表示,新溪村的数十个水坑,将马上设置警示牌等,一份相关的报告中也称“将设立安全警示牌。”
但是昨日导报记者在现场看到,3名小学女生溺水的水坑旁边仍然没有任何的警示标志。
“没有任何警示,也没有采取填埋的措施。”包括死者家属在内的村民对此表示不解,希望能够把水坑填埋,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昨日下午,深桥镇镇长刘旭生也来到新溪村,他说警示标志正在制作。
疑问三 夺命水坑是谁挖的?
村民们介绍,两三年前,开始有人到村里挖高岭土,“刚开始一亩20年,5000元。”之后,挖高岭土的范围越来越大,“有村民不肯,但是周围都被挖开了,根本无法耕种,只能‘卖’了。”村民说。
导报记者多方打听,想联系协议书上写的甲方两个人,但是无法联系到。而除了这两个人外,村民们怀疑背后还有很多人参与挖高岭土。
新溪村村书记、村主任,以及深桥镇镇长都称,并不清楚到底是谁承包挖高岭土。
疑问四 挖高岭土是否合法?
“听说挖出来之后,卖到广东潮州一带,每吨三四十元。”不少村民都质疑,承包人在原本的农田上开挖,肯定是违法的。
村书记向导报记者透露,农田都是村民们各自跟承包人达成协议,承包出去挖土,并没有通过村委会,是否有审批手续,自己也不清楚,“看见大规模挖掘,我们曾经向国土局反映过,他们也下来调查了,但是没有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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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五 这事究竟谁来管?挖高岭土的人是谁?是否需要审批?是否合法?如何杜绝?多方采访无果之后,昨日下午上班时间,导报记者来到诏安县国土资源局,但是局长不在,一位副局长让导报记者找办公室了解情况。
导报记者向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重复说了三次事发地点以及自己的疑问,但是办公室主任称,自己只是办公室人员,不知道业务的事情,心不在焉地看着电脑里的文件,然后又反问导报记者 “说的是什么地方?”“不知道这个情况”。
责任编辑:vivian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1-08-10/7323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