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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释施行后 女人的理财思路该变了

婚姻法新解释施行后 女人的理财思路该变了(1)



  台海网8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钟榕华)“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谁首付,房归谁”……8月13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开始执行,婚姻和房子的关系再次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

  男方出首付买房,女方出钱买车;老公收入较高,老婆在家当全职太太……这些传统的做法或许应该变一变了!昨日,福建省内相关专家表示,女人的理财思路应该转变了,并可以参考以下三招。

第1招:双方一起出钱购房

  楼市里曾有一句戏言:“丈母娘推高房价。”这反映了现在年轻人结婚,往往是男方买房,娶回新娘,而女方若有嫁妆,则是买车或是补贴些装修费用。

  然而,新司法解释施行以后,作为女方家人来说,上述做法就得改变一下了。女方家长可以把原本打算为女儿女婿买车、装修房子、买家电等陪嫁的费用,拿去与男方家长一起为小两口买房,既可以是共同付首付,也可以是各付一半房款。

  因为新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双方可以共同出资买房,避免今后的纠纷。也可在婚前拟定协议或是作婚前公证,约定各自的出资份额。”福建凯捷律师事务所律师阮思珠建议,若是夫妻双方父母有出资的,也可在有关协议中签字。

婚姻法新解释施行后 女人的理财思路该变了(2)

第2招:“准新娘”转账要谨慎

  对于手头有存款的“准新娘”来说,由于新家附近没有原来的开户银行等原因,为图方便,可能会重新选一家银行开户把钱转过来。

  阮思珠认为,按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既然要结婚就不应计较得太清楚,但若是出于避免日后纠纷的考虑,对于婚前的存款,女方最好的做法是,保证自己婚前存款账户的连续性。比如将存款从老账户转到新账户时,需将转账凭证保留,以证明这是婚前财产。

第3招:全职太太买保险防变故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施行后,全职太太也可能面临危机——— —— 若房子是丈夫一个人买的,财产也是丈夫的,一旦婚姻出现变故,全职太太可能会分不到财产。

  对此,厦门国寿一位资深业务经理建议,全职太太可以为自己做足够的风险保障,比如购买足额的重大疾病保险、分红险、意外险等,一旦婚姻出现变故,可以防范生活水平大幅下滑。“因为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保险收益也将属于个人所有。”

  比如全职太太给自己投保分红险,分红收益归投保人所有,生存金也归被保险人,身故金也可指定受益人。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cjdc/2011-08-24/7386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