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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顶风作案”第一人:醉汉开车上海沧大桥被立案侦查

  台海网9月16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记者 王元晖 通讯员 曹杰)豪饮过后,这位司机醉醺醺地把车开上海沧大桥。他没有想到,等待他的,是交警的盘查以及更加严厉的醉驾处罚。

  昨日凌晨1时许,海沧大桥检查站执勤民警在对一部出岛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谷某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味。执勤民警第一时间将驾驶人控制,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表明,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9mg/100ml,远远超出80mg/100ml的醉驾标准!目前,海沧交警大队已对谷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实施立案侦查。谷某成为公安部《指导意见》发布后,厦门“顶风作案”的“第一人”。

  新闻背景

  公安部出台《指导意见》

  涉嫌危险驾驶罪 醉驾一律立案侦查

  日前来自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今后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意见》指出,要从严掌握立案标准,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

  今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新规开始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必须付出惨重代价——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并按规定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驾入刑以来,厦门被查获的酒驾、醉驾数同比下降了近四成。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1-09-16/7487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