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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团伙18次盗割变压器电缆
台海网11月1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蔡弯)他们5人,时分时合,18次盗剪变压器电缆线。昨日,导报记者从同安区法院获悉,他们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分别判处3年6个月到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他们5人都是农民,都来自贵州一个偏僻的农村,其中有 “80后”,也有“90后”。
2011年3月初的一天凌晨,被告人小吴和小陆经事先合谋,驾车至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大乡村,盗走大乡村在用变压器的电缆线2条,价值9988元。
第一次尝到甜头后,他们开始疯狂作案,团伙成员增加至5人。他们5人时分时合,从今年3月到4月期间,共18次偷剪电缆线。每一次,他们都是事先合谋,携带扳手、钳子、螺丝刀等作案工具,驾驶租赁的小轿车至翔安区、同安区、集美区等地盗剪变压器的电缆线。据了解,他们18次盗窃的财物价值共计10多万元。
今年5月13日,他们5人在海沧新阳街道被公安机关抓获。
责任编辑:许惠蓉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1-11-10/7716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