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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支持海洋经济发展 新建船舶也可按揭还款
福建省支持海洋经济发展 新建船舶也可按揭还款(1)
台海网11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杨文/文 张向阳/图)福建是海洋大省,具有得天独厚的对台区位优势和海洋资源优势。昨日,导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省海洋渔业厅已经联合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全省各级农业银行将加强涉海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闽台海洋产业合作,加大信贷投放,促进福建海洋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
支持“一带两核六湾十岛”建设
《意见》确定,支持打造以沿海城市群和主要海湾为依托的海峡蓝色产业带建设;建设福州都市圈和厦漳泉两大海洋经济核心区;支持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东山湾等六大海湾建设海洋经济密集区,重点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临港产业集群,支持港口物流业,支持发展现代渔业,择优支持区内承接的产业转移项目,培育区内海洋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平潭、东山、湄洲、南日、大嶝、琅岐、浒茂、三都、西洋、大嵛山等十个海岛的滨海旅游、特色资源开发利用等。
同时,积极支持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发建设,积极介入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等新增长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
福建省支持海洋经济发展 新建船舶也可按揭还款(2)
按企业规模实施“差异化服务”对起步阶段的小型海洋经济企业,重点提供简式快速贷款、自助可循环贷款、担保公司保证担保贷款等创业性贷款支持以及金融咨询服务。
对成长期的中型海洋经济骨干企业,提供包括短中长期贷款、国际贸易融资、票据业务、电子银行服务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对成熟期的大型海洋经济龙头企业(集团),量身定做专属金融服务方案,提供包括各类信贷产品在内的企业综合授信、银行保函业务服务、国际贸易融资、账户理财增值服务、现金管理平台等一揽子综合性金融服务,满足企业财富增值、规避风险的金融要求。
提高海洋企业一揽子信贷支持
支持渔业养殖大户、渔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生产发展;支持水产品运输专业户、渔业专业经纪人等经营大户;支持以渔民专业合作社为平台的水产养殖、加工、销售、饲料供应等。
同时,提高一揽子信贷支持。对海洋经济客户的资金需求,结合其生产经营周期,合理匹配贷款期限;对符合条件的海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的季节性收购资金需求,可视具体情况适度突破授信理论值核定季节性收购贷款单项业务额度,解决资金周转需要。
对基本面好、信誉度高、风险意识强的海洋企业暂时性经营困难,及时给予必要的支持。
船舶可按揭减轻船主压力
研发适合海洋经济特色的信贷产品,扩大涉海资产的贷款抵(质)押范围。
依托海洋经济链核心企业,延伸对其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提供核心企业担保、应收账款融资、动产质押融资、仓单质押融资等多种组合担保方式,解决融资担保难。
开办码头、船坞、船台等沿海沿江资产抵押贷款业务;继续稳步推广船舶抵押贷款业务,支持渔船更新改造、远洋渔业及海洋运输业发展;完善船舶按揭贷款管理办法,采用 “在建船舶+造船厂”,解决新建船舶担保问题,采用按揭还款方式,减轻船主经营压力。
推广 “公司+渔民”、“公司+基地+渔民”、“公司+合作社+渔民”发展模式,试行“渔船+保单”抵押方式,解决渔民贷款担保难题。
责任编辑:vivian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gcdt/2011-11-13/7729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