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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鬼乱跟女子回家还行非礼 犯强奸罪被判刑


  台海网11月29日讯 (通讯员 李良华 海峡导报记者 张韩丰)喝得酩酊大醉,还跟到女子家里,想与人强行发生性关系。昨日,经芗城检察院提起公诉,汪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011年5月21日晚12时,汪某酒后回到自己居住的小区,其家住9楼,迈着踉跄脚步的汪某在电梯中与住在该幢楼7层的妇女张某相遇。当电梯升到7楼时,汪某不知不觉跟着张某进入其家中。张某以为汪某要找人,不承想一进入房间汪某就将其推进卧室并将其压倒在床上,欲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但因汪某喝得烂醉如泥,张某反抗后很快便逃出房间,致汪某强奸未能得逞。

  随后,汪某竟莫名其妙地将张某家中通往阳台的玻璃拉门拆下,而后又走到阳台拿着一脸盆,对着脸盆小便,完了之后把脸盆放回原处,而后才大摇大摆地走出房屋。

  惊诧不已的张某被汪某的行为吓蒙了,随后跑出房间报警。事后,知道自己闯祸的汪某于次日主动向警方投案,并通过亲属向张某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张某的谅解。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1-11-29/7801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