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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电动车被撞 赔租车行维修费


  台海网12月23日讯 (通讯员 蒋翠凤 海峡导报记者 张韩丰)昨日,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小蔡向工商部门反映,租用的电动车车头面板破损,就赔偿问题无法与租车行经营者达成一致。

  12月20日晚上,小蔡花了6元租金,在西洋坪公寓一租车行租了一辆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小蔡不慎与他人车辆产生碰撞,导致电动车的车头塑料面板破裂。租车行要求小蔡赔偿420元的维修费,而小蔡认为即使更换一片面板也无需420元,双方就赔偿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最终,由芗城12315工作人员赶往现场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共识,由小蔡赔偿给租车行经营者200元维修费。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1-12-23/7912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