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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一小区电梯万元维修费 谁该“埋单”引争议

台海网1月15日讯 据石狮日报报道 (记者 刘晓娟)近日,一居民向记者反映,他家住在丽景花苑小区,大约二十天前,电梯出了故障,至今电梯维修问题尚未解决。经维保公司检查,该电梯要维修,至少需要一万多元,而对于这笔维修费用,当小区物业公司提出要分摊到每户时,却引来不少业主的反对,他们表示不愿意分摊维修费,甚至拒交物业管理费。

业主不愿意分摊维修费

接到热线后,记者前往丽景花苑实地调查。“三号梯,在二十多天前,曾有业主被困电梯。”据一位下楼倒垃圾的业主称,物业公司派维保人员前来检修,发现电梯内的电路板、闭门器等出现了问题。“电梯属于小区公共设施,不是应该由物业公司来支付维修费吗?”采访中,一些业主对于物业公司提出的分摊维修费十分不满意。

“我们每个月都有交纳一定的物业管理费,为什么还要我们来分摊这笔电梯维修费呢?”带着孙儿下楼散步的大叔十分气愤地说,况且电梯都还没过保修期,这笔维修费不应该由业主来分摊。

上万元维修费由谁支付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负责人邱先生。“经检查发现,要更换电梯内的电路板、闭门器等零部件,至少要花上万元的费用。”邱先生表示,金额达到上万元的维修金远超物业日常保养的范围。对此,邱先生很是无奈,他告诉记者,他曾试图与电梯公司联系,但一直得不到回应。目前,为了确保电梯能顺利运行,在发现电梯出现问题后,物业公司只好另派人联系相关维保公司,并与相关维保公司签订维修协议,当电梯出现问题时,务必在半小时之内前往抢修。“不过,有些业主对此并不理解,甚至拒交物业管理费。”邱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三号梯共入住三十户业主,但其中有十几户业主拖欠物业费达三个月之久。

邱先生指出,由于筹集不到维修资金,目前他们也只能先从维保方面着手,与维保公司合作,加强对电梯的日常维护工作。

据相关资料显示,从2011年10月1日起,《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对电梯重大维修资金由谁承担、电梯使用几年后该“体检”、未委托物业管理的电梯找谁负责等电梯安全监管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规定,电梯的更新、改造、重大维修费用依照有关规定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资金不足部分或者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电梯产权所有者筹集。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一般维修和检验检测等费用由电梯使用单位支付。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hms/2012-01-15/802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