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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规:追责与酒驾人同饮者
台海网2月16日讯 据新华网报道,济南交警近日出台新规,明确对“与酒驾驾驶人一同饮酒将一律追责”,引起广泛热议。很多网友对济南交警重拳出击严惩酒驾违法行为的魄力表示支持,但也有网友担心这一规定有“连坐”之嫌。有关专家表示,酒驾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除了要严厉惩治外,更要促进全社会形成共同抵制酒驾的良好氛围。
核心网事:惩治酒驾“新规”引热议
为严厉惩治酒后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日出台一系列措施,包括对酒驾违法犯罪行为一律在媒体曝光,对醉酒的驾驶人一律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建立酒驾人员相关信息“黑名单”,提供给保监会、与酒驾驾驶人一同饮酒,一律追责等。
这一系列措施一经公布,立即引起网民热议。其中,“与酒驾驾驶人一同饮酒,一律追责”的规定,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引来众多争议。在微博15日开设的关于“你怎么看济南规定司机酒驾同饮者将被处罚”的微博投票中,截至当天16点,已有4200多名网友投票。其中,49%的网友表示支持,认为同饮者劝阻酒后驾车体现社会责任;46%的网友表示反对,认为对司机酒驾同饮者追责要于法有据;5%的网友认为“不好说”。
支持者普遍认为,同饮者劝阻酒驾既是对朋友关爱,也体现了社会责任,对交通事故的减少有很大促进作用。
网友“16度阳光的天使”说:“同饮或同车不劝阻是对自已以及大众生命安全的漠视,对己对酒驾者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再者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有网友甚至还表示,明知对方开车而劝其饮酒者,应同罪处罚。
“如果和醉驾司机在一起明明知道他喝酒了,还不劝阻,这不是知法犯法吗?和藏赃物,藏犯罪嫌疑人是差不多的啊。”网友“谢深宇”留言道。
而反对这一做法的网友则认为,这一做法缺乏法律依据,难以认定和执行,并有“连坐”嫌疑。
网友“静若寒山”说:“酒驾是坚决禁止的,但是同饮者被处罚,难道同饮者对酒驾者有监护责任?这不是连坐制度吗?成年人自己有判断能力,那以后酒驾,是不是卖酒的,倒酒的,都要惩罚?”
网友“遥韩”也认为:“劝阻违法犯罪行为只能是一种道德义务,永远不应成为一种社会责任,更不应成为法律义务。”
记者调查:“司机酒驾同饮者将被追责”合不合法?
对于“与酒驾驾驶人一同饮酒,将一律追责”的含义,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解释道:“与被查处的机动车驾驶人一起饮酒,没有履行劝阻义务的人员,公安机关一律依法进行询问,并通过技术手段甄别其是否也存在酒驾行为,如果存在,依法追究其责任。”
责任编辑:苏爽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xnews/cnnews/sh/2012-02-16/8131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