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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发文加强治安综治 学校安全隐患督办治理
台海网4月9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昨日,省教育厅下发 《2012年福建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帮助指导学校采取措施、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规定期限内消除安全隐患。
要点指出,推进“校车安全工程”实施,严厉打击“黑校车”和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特别是青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等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的治安防控。福建省要求,各地各校认真做好本辖区、本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统计分析工作。要建立信息报送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写和报送工作。
福建省强调,各地各学校要坚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时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对重大的一时无法消除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责任编辑:vivian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gcdt/2012-04-09/8359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