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中心福建漳州新闻 假称嫖娼叫开门 入室抢劫卖淫女

假称嫖娼叫开门 入室抢劫卖淫女


  台海网4月18日讯 (通讯员 高翔 黄从余 记者 苏演卿)假称嫖娼,进入他人住所实施抢劫。日前,漳州长泰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韦某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5000元。

  2011年10月19日23时许,韦某与卫某(另案处理)窜到长泰县兴泰开发区鸿鑫财富广场,以嫖宿为由叫开朱某独居的租房房门,将朱某推倒在床,用事先准备的红色塑料胶带封住被害人的嘴巴并绑住其双手、双脚。

  卫某还从厨房拿来一把菜刀威胁,抢走朱某人民币6200元、手机一部、黄金戒指一枚、黄金手链一条。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2-04-18/840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