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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台记者报道/两岸对签投保协议持乐观态度
双方回顾了ECFA货物及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执行情况,总结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争端解决、产业合作、海关合作等6个小组工作进展,探讨了两岸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的推动情况,交流了各自应对全球经济形势变化和开拓国际市场的经验,并就未来工作规划交换意见。
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启动
为落实ECFA第6条,即“推动双方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双方业务主管部门通过经合会的平台进行了多次沟通,就其推动原则达成共识,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推动。双方于4月18日发布各自审批管理规定,正式启动两岸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
目前,台方“台湾贸易中心”已向大陆方面提出设立代表机构的申请,大陆方面“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也即将向台方提出申请,在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后,争取尽快正式挂牌。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将在评估执行情况并协商后,就新增互设办事机构的经贸社团事宜循序渐进予以推动。
ECFA货物及服务贸易早收计划成效显著
货物贸易方面,目前ECFA早期收获计划执行以来,成效显著。据大陆海关统计,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自台湾进口适用ECFA早收计划优惠关税产品金额约58.9亿美元,减免关税约2.3亿美元。据台湾海关统计,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对台湾出口适用ECFA早期收获计划优惠关税产品金额约13.3亿美元,减免关税约3356万美元。
服务贸易方面,自ECFA早期收获实施至2012年3月底,据大陆方面统计,在非金融领域:6家台湾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获得有效期1年的 “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31家台湾企业获准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另核准引进8部台湾影片,其中5部已在大陆影院公映。金融领域涉及19家台湾金融机构,包括3家台资银行经批准正在筹建分行,1家台资银行获准对大陆台资企业经营人民币业务。
据台湾方面统计,ECFA项下同期核准陆资赴台投资43件,投资或增资金额1.08亿美元,其中中国银行台北分行、交通银行台北分行已分别完成登记手续,申请汇入计约9148万美元作为营运资金,现有待台方核定营业许可。
积极推动投资保护
两岸投保协议方面,双方依据第7次两会会谈达成的共同意见积极展开沟通,并对在第8次两会会谈时签署协议表示乐观。投保协议文本内容将包括:定义、适用范围和例外、投资待遇、透明度、逐步减少投资限制、投资便利化、征收、损失补偿、代位、转移、拒绝授予利益、本协议双方的争端解决、投资者与投资所在地一方的争端解决、投资商事争议、联系机制等重要条款。在两岸投保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在投保协议框架下,积极落实投资保护和促进两岸双向投资等工作。
海关合作方面,双方海关已就协议目的、范围、海关程序、海关合作等主要内容达成共识。该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提高通关效率,使ECFA执行更为顺畅。
力促两岸石化产业实质合作
双方为落实第7次两会会谈达成的关于加强两岸产业合作的共同意见,同意定期举办两岸产业合作论坛,协助推动产业合作。双方将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合作,并针对两岸石化业者成立合资公司、有关企业经营权、统一设置汽电共生厂等事项进行了评估与讨论。双方认为此项合作有益于增进两岸石化产业上中下游的发展及提升双方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两岸将尽速促成进入实质合作阶段,创造互利共赢。
责任编辑:吴生林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bilateral/2012-04-27/8440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