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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着去应酬,只好辞职,物业主任却不给她工资
台海网5月29日讯 市民我朋友被逼着去应酬,只好辞职,物业主任却不给她工资
殷先生:我有一个朋友,被一家公司聘请当物业收费处的管理员,16日上班。26日晚上,物业主任一定要她出去应酬,我朋友被灌醉,手机被偷了。
我朋友只不过是个管理员,为什么要负责应酬呢?我们觉得这家公司很过分,于是我朋友请辞,但物业主任认为她“说走就走”,还说她上班时间短,不会给她工资。怎么能这样呢?
责任编辑:许惠蓉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2-05-29/8572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