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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过两次牢 竟还能当保安


  台海网6月1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洋钦)湖里一小区的保安,因为殴打拾荒老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日前,检察机关对该保安提起公诉。同时,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还发现,该保安之前竟然有过两次故意犯罪的经历。

  苏某今年50岁,原来在湖里金山的一小区当保安。今年2月18日中午,苏某发现有一个老翁在小区内捡垃圾,随后两人因拾荒发生争执,结果,苏某将老翁打致右股骨骨折。经法医鉴定,属于轻伤。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苏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还发现,苏某曾两次被判刑入狱。一次是在他21岁,因犯放火罪、盗窃罪、流氓罪,被老家的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还有一次是在他39岁时,因为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又被老家的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对此,检察机关还对该物业公司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小区要严格审核新进保安员的资质。根据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人,不得担任保安员。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2-06-12/8625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