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中心福建福州新闻 56岁妇人跳闽江轻生 5名泳友热心救人将其救上岸

56岁妇人跳闽江轻生 5名泳友热心救人将其救上岸

台海网6月16日讯 据福州日报报道 “要不是您,我妈妈就危险了!”15日下午,见到母亲的救命恩人林锋,家住台江区瀛洲街道瀛福社区的居民江小姐感动地说。

事情还得从几天前说起。12日5时30分,有着早起游泳习惯的闽侯县南通镇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林锋与4名泳友在闽江游泳时,发现了一名轻生的妇女。“当时涨潮到最高峰,水很深,我们在离闽江大桥桥墩约五六十米的地方游泳,这时候看到一个人从桥上掉到江中心,随后就听到对方用福州话大喊‘救命啊’。”林锋回忆说。

“不好,快去救人!”林锋一边招呼身边的泳友,一边带上一个浮球率先往闽江大桥中央的桥墩游去。

林锋飞快地游到了妇女身边,他先将浮球抛向对方,然后大喊:“快抓住!”

危急之时,正在水中扑腾的妇人终于抓到了“救命稻草”,林锋与随后赶来的1名泳友用绳子在前面拉,另3名泳友在后面保护,终于将妇人救上岸。

在台江区排尾路当裁缝、59岁的张先生当天也是现场参与营救的泳友之一,他说:“看到有人落水后,林锋当时游在最前面,以最快的速度游过去……”

据被救者江女士的女儿江小姐介绍,56岁的母亲有早起锻炼身体的习惯,没想到当天会在闽江大桥跳河轻生,目前仍在接受治疗。

母亲被救后,江小姐辗转找到了在台江排尾路当裁缝的救人者之一张先生,由于找不到林锋,便委托张先生将将1份太平面和4个红鸭蛋转交给林锋,以示感谢。

记者了解到,现年54岁的救人者林锋是一名社区矫正人员。闽侯南通司法所所长陈为钻告诉记者,林锋曾因行贿罪被永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刑1年,缓刑1年,去年6月份移送至其户口所在地的闽侯南通镇,由南通镇司法所对其进行矫正帮扶。去年底,由于在社区矫正和帮助教育中,积极参加劳动,关心孤寡老人,表现较好,通过其申请,该所同意林锋去福州找工作,所里派人每月定期进行走访和继续对他帮教。

陈为钻表示,作为矫正对象,林锋英勇救人的行为难能可贵,值得称道。南通镇司法所在本月的集中教育中,以林锋为典型,大力宣扬这种做好事不留名的可贵精神。

对于自己的救人行为,林锋十分谦虚。他对记者说:“郭明义学雷锋做得多好啊!我这只是举手之劳,不算什么,跟他对比一下,还没有他做的百分之一呢!”

(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王立强 蔡传)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zjj/2012-06-16/864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