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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南路一停车场标语彪悍 负责人: 想震慑一下

莲花南路一停车场标语彪悍 负责人: 想震慑一下(1)

停车场标语“霸气外露”:“私家车场,外车勿入,否则放气、划车!”

  停车场是公司租来的

  车位只够自己用

  台海网6月24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昨日,记者根据读者提供的线索,找到这家位于莲花南路的停车场,该停车场属于一家家政公司。记者看到,停车场入口的道闸和围栏上,都贴着这样“霸气外露”的标语。记者注意到,虽然停车场内还有10多个空位,但里面除了贴着家政公司标示的车辆,没有其他私家车敢进去停放。

  据家政公司的一名负责人介绍,他们的办公区域和这块停车场都是租来的,车位不多不少,只有14个,他们公司的车子有14辆,刚好“一个萝卜一个坑”。此前,常有私家车来里面停放,还在停车场里“过夜”,导致公司的车子没地方停放。

  这名负责人说,其实,别人临时停一下也不要紧,但这些私家车乱停放,甚至堵住小区内部的道路,引起业主不满。

莲花南路一停车场标语彪悍 负责人: 想震慑一下(2)

 

  只是想震慑一下

  乱停车的车主

  无奈之下,这家家政公司制作了这样的标语,贴在停车场里。“其实,我们也不会真去干放气划车的缺德事。”这名家政公司负责人说,他们只是想震慑一下乱停车的车主。

  他们办公区域楼下钢琴班的老师、家长来这里临时停下车,只要不妨碍他们公司自己的车辆停放,他们也不会在意。

  律师说法:

  不能侵害别人财产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郑律师分析说,私家车停放到该停车场,该公司可以用报警、拖车等合法的方式解决;在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下,不能采用侵害别人财产的手段来解决问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郑律师说,如果该公司明确公示停车场属于私人性质,可以收取前来停车的私家车主适当租金,法律并未禁止。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2-06-24/8679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