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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将开展无线电台站核查工作 无线电不可随便用


  台海网7月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将依照无线电管理法规进行立案查处。

  近日,漳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开展无线电台站核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线电台站核查工作。

  此次核查范围为,在漳州市辖区内设置使用且须办理电台执照的各类无线电台(站)。

  短距离(微功率)的无线电发射设备、409MHz频段的公众对讲机、公众移动通信终端等不须办理电台执照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不在此次核查范围之内。

  对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在自查期间不依法申报办理电台执照,或在抽查期间被责令整改 (如擅自增大发射功率、改变发射频率等随意变更已批准的台站参数,执照或频率使用期限已逾期等违法使用频率和违法设台行为)到期仍不整改的,将依照无线电管理法规进行立案查处。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2-07-03/873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