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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侦组点头 同意陈启祥转“污点证人”

   台海网7月9日讯 特侦组代理发言人张进丰昨天表示,地勇公司负责人陈启祥对揭发“行政院前秘书长”林益世涉嫌索贿案有重大贡献,适用证人保护法,已同意他转为污点证人。

   据联合报报道,侦办林益世案的特侦组检察官,持续过滤卷证资料,规划下一波侦办动作,预计本周就会传唤林益世的父亲林仙保到桉说明。

   根据“证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于侦查中供出与案情有重要关系或其他犯罪事证,使检察官得以追诉,经检察官事先同意,得减轻或免除其刑。

   陈启祥上月30日首次接受特侦组侦讯,表明要争取转列为污点证人;特侦组代理发言人张进丰昨天指出,陈启祥自白犯罪,且供述对案情有重大贡献,特侦组已认定且同意他适用“证人保护法”,已将他转为污点证人。

   此外,电视台报道特侦组搜索林益世高雄住处,没搜到神桌下巨款涉嫌放水;最高“检察署”昨天反驳指称,林益世的母亲沈若兰看到壹周刊报导后,就将钱藏入人工水池,特侦组搜索时没发现,绝无放水。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12-07-09/8776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