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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海沧刑警:达不到立案标准

 

台海网7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游章友 实习生 叶倩文 张瑜)今天上午,导报记者从海沧公安局刑警大队获悉,针对海沧彼岸嘉裕幼儿园一学生喝了消毒水而家长认为是老师故意做手脚的事件,刑警经过认真负责的调查,发现尚达不到立案标准。


  海沧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何队长介绍,从派出所转了此案后,刑警便第一时间介入:先是调取了医院的所有病历和化验资料进行调查;二是采用技术手段即采集当时装有消毒水的开水杯上的指纹;三是对相关在场的当事人进行调查。目前根据调查结果,小孩的身体主要是心肌酶比较高需要住院治疗,喝消毒水和其他原因都会引起心肌酶高。水杯上的指纹主要是何老师的,考虑到何老师是生活老师,本来这些杯子的管理就是她负责的,有何老师的指纹属正常情况。在对相关当事人询问时,何老师承认可能存在管理失误,可能用消毒水洗杯子时,杯子没洗干净导致消毒水残留。此外经检查威威小朋友的食道和喉咙并没有烧伤或者灼伤,构不成伤害罪。

  警方在对何老师询问时,何老师承认和威威的母亲邱老师有矛盾,但其称并不会因此而不计后果对小孩不好。


  何队长强调,目前队里对此事只是受理,还没有立案(此前威威父亲胡先生所说“已立案”不实)。这类事情立案的情况有两种,一是按投毒处理,此事究竟是故意还是误操作,还没有证据证明所以不能按此立案;二是投放危险物资,针对的是不特定人群,此事也不符合此规定。


  因此今天将把园长和双方谈一谈,看能否调解得了,至少从民事方面,园方要有所作为。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2-07-18/8852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