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厦门社会民生 抢劫完还拍下对方艳照 被判4年刑
抢劫完还拍下对方艳照 被判4年刑
台海网7月2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洋钦 通讯员 湖刑)22岁的男子曹某在SM附近尾随女车主抢劫,此外,曹某还威胁对方脱掉上衣,拍下对方的半身艳照。日前,曹某因犯抢劫罪被湖里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
导报3月27日报道了这起案件。去年12月20日晚上10点20分左右,李萍(化名)下班后,来到湖里区的一个停车场准备开车回家。刚坐进驾驶室,曹某突然就拉开她的车门,用一把水果刀顶住她的腰部。
在对李萍实施抢劫之后,曹某还要求李萍把上衣脱了,拍下了两张她只穿胸罩的半身照,并向她解释说,拍照是为了“预防”李萍报警。
今年3月1日,曹某在浙江被警方抓获。
责任编辑:明小莉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2-07-21/887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