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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与厦门保障性住房2014年起全面执行绿色标准

 台海网7月24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 记者23日从省住建厅获悉,从2014年起,厦门和福州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据了解,在发展绿色建筑方面,我省将支持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成片开发绿色住宅小区,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要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设计。

  到2015年,力争全省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厦门、福州各200万平方米,泉州、莆田、漳州、龙岩和平潭各100万平方米,宁德、三明、南平各35万平方米。此外,我省还将建立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标准依据。我省还将支持12层以下的有热水需求的新建公共建筑和既有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记者 张秀冰)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gcdt/2012-07-24/8900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