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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上遛狗撞伤三岁小孩 狗一死主人“翻供”不肯赔

 

  台海网7月24日 据厦门晚报讯(记者 徐林武 通讯员 思法 实习生 黄紫虹)亮亮的父母很生气,之前在派出所里,小兰承认遛狗撞伤了亮亮,还同意赔偿损失,现在小狗死了,小兰竟然否认有小狗撞伤人这回事。为此,亮亮的父母将小兰告上法院索赔损失,派出所的记录成了关键证据。日前,经思明区法院调解,小兰同意赔偿亮亮的损失1000元。

  亮亮的父母说,2011年12月18日上午,他们带3岁的亮亮上街,当时小兰的狗由朋友牵着在街上行走,朋友没能牵住小狗,导致它冲过去撞倒亮亮后跑开,亮亮的父母急忙报警。

  当天下午,警察找到了撞人的小狗,小兰承认自己的狗撞伤了亮亮,并自愿跟随亮亮的父母到派出所做笔录,到了派出所,小兰同意赔偿亮亮的损失。

  不久,亮亮的父母发觉小兰只是开了“口头支票”,根本没有赔偿的举动,后来他们才知道,小兰的狗撞伤亮亮后没有几天就死了,所以小兰干脆就否认有小狗撞人的事情。无奈之下,亮亮的父母将小兰告上法院,索赔损失8500余元。

  开庭时,小兰没有出现,而是委托其父亲出庭辩护,小兰的父亲辩解说,亮亮的父母告错人了,当时牵小狗的不是小兰,虽然小狗确实是小兰的,但是没有证据证明撞伤亮亮的就是小兰的狗。

  事情已经过去了大半年,要怎么证明是小兰的狗撞伤了亮亮?亮亮的父母想到当时派出所民警做的笔录,于是申请法院调取相关材料。

  几天后,法院调取了派出所的笔录,上面清楚记录了小兰承认小狗撞伤亮亮,事情已经清楚,小兰的父亲只好同意赔偿亮亮的损失1000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2-07-24/890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