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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变父子 台湾一男子诉请收养无效判胜诉
台海网8月16日讯 李姓男子家人多年前抱回一名男婴,称是李男胞姊的小孩。小孩长大后,李男才发现自己是收养人,向法院诉请收养不存在胜诉。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中地方法院家事判决指出,60多岁的李姓男子去年向法院提出请求,确认他与侄子的收养关系不存在。李男指称,他就读大学时期,家人抱回一名男婴,告知要当他胞姊的儿子抚养,两人以叔侄相称。
李男指称,他父亲于1985年死亡,他申请户口誊本时,才发现自己竟是侄子户籍登记的收养人,收养时间是59年。他向母亲询问,但母亲支吾其词,只说是亡父处理的,事情就不了了之。
李男表示,他1989年发现父亲遗物有份侄子收养书约,收养人栏原登写胞姊的名字,但被人画掉,更改为他的名字。
李男说,他并无收养侄子的意思,且收养约书并不是他亲自签章,请求法院确认双方收养关系不存在。
李男的侄子则指称,他出生不久就与李家人同住,不知被谁收养,与叔叔的收养申请登记手续完备,叔叔得知收养关系已事隔20多年,他与叔叔的收养关系应该存在。
法院以双方虽有收养登记,但李男并无收养意思,判处双方收养关系应属无效。全案仍可上诉。
责任编辑:许巧娜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sh/2012-08-16/920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