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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洽会期间客房实行最高限价 五星酒店房价880元封顶
投洽会期间客房实行最高限价 五星酒店房价880元封顶(1)
酒店在投洽会期间不得变相增加收费。 资料图
台海网8月18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记者 杜世成)今年第十六届投洽会期间,我市各酒店、宾馆、旅社、招待所客房继续实行最高限价,五星级酒店房价(标房)不能超过880元,四星级不超过780元,三星级不超过650元,二星级不超过380元,其他一律不得超过360元。
据市政府关于第十六届投洽会期间实行客房价格最高限价的通知,对于一些暂没有评星定级的旅游饭店,则根据酒店实际情况给予限价。
通知还规定,各饭店在投洽会期间不得限定订房最低时限,不得强行要求客商接受在本饭店用餐等任何附加服务项目,或变相增加收费。各旅行社、中介机构代表客户订房,其客房价格不得超过本通知规定的最高限价。
物价、旅游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上述规定及其他有关旅游服务质量和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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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节假日价格变动 需提前一个星期公布
为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审批,不久前,我市发布了取消客房价格备案的通知,同时建立自主定价制度。各酒店的客房价格由经营者在不违反法规和定价原则的前提下,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定价。
但是,价格要执行相对稳定的制度。经营者自主制定的客房价格,至少须稳定执行一段时间,不得在短期内频繁调整价格。如遇淡旺季和“五一”、“十一”、“春节”、“元旦”等法定节假日,价格变动需提前一个星期向社会公布。
该通知还规定,在投洽会或其他重要会议期间,可能引起酒店客房价格显著上涨的,必须执行市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最高限价。对客房价格实行一定时期内的最高限价管理,逾期后即恢复经营者自主定价的市场调节价管理形式。
责任编辑:许惠蓉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zjj/2012-08-18/922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