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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丽青:积极推进落实海峡两岸投资保护与促进协议
台海网9月12日讯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12日表示,中共中央台办主任王毅日前在鲁台经贸洽谈会上宣布了落实两岸投资保护与促进协议的七项措施,包括尽快召开维护台商权益部际联席会议、多渠道向大陆台商宣传介绍投保协议、尽快建立协议中规定的投资争端协处机制和投资咨询机制、做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完善和修订、制定经第三地来大陆投资的台商的认定办法、尽快出台投资者以投资所在地一方投资补偿争端处理的相关司法解释和配套措施、尽快制定落实协议中关于人身自由与安全保护共识的具体措施。以上相关工作都在积极推进。
范丽青强调,王毅主任提到的第一项措施,由中央和国务院33个部委共同参与的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将于9月14日召开。会议将会就贯彻落实两岸投保协议进行具体部署,推动大陆各有关方面协同配合,共同努力,切实落实两岸投保协议。
国台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台湾网记者提问:对于刚刚签署的海峡两岸投资保护与促进协议,近期有什么具体落实措施出台,范丽青针对提问做出上述回应。
责任编辑:燕子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bilateral/2012-09-12/9465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