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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穿着睡衣就跑了出来》续:30多万元财物白烧了?



▲店面被烧得漆黑,里面的财物也烧光了

  台海网10月2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曾毓慧/文 陆军航/图)一场大火,烧了仓库,也殃及旁边的店面,更倒霉的是,购买财物的证明被烧成灰烬,店主无法申报损失。

  一家物流仓库位于思明区东浦路大厝山78号,仙游人陈某在旁边开店,经营装修材料多年。他的店面是间50多平方米的隔间(两层),也是全家人的住所。

  本月18日深夜,仓库突然发生大火,陈某夫妇抱着小孩侥幸从隔间里逃生,但事后隔间也被烧光了。

  “隔间里有30多万元的财物,没来得及救出来!”陈某说。

  大火被扑灭后,消防人员现场张贴了关于申报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公告,大致内容是:在火灾中受损的个人或单位,尽快到思明消防大队申报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情况,并附有效证明材料,期限是7个工作日。

  于是,店主陈某详细罗列了长达4页的财产损失情况,其中,光家用电器就有40多个,此外还有上千件工具、日用品等,合计价值30多万元。

  可是,当时陈某夫妇仓促逃生,上述受损财物的购买发票等证明全被烧掉了。

  昨日已是申报损失的第6天,陈某很担忧:如果逾期没法提供发票,这30多万元的财物岂不是白白被烧了?

  就此事,导报记者咨询了思明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士告知,市民申报并提供受损财物证明,这是重要的火灾索赔程序,不过,此次统计受损情况,只是一个摸底调查,并不作为索赔依据。

  考虑到陈某的情况较为特殊,消防部门表示,可放缓申报期限。

  在没有发票证明受损财物的情况下,消防部门建议,可向属地居委会或街道办申请出具证明,然后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助其索赔,届时,消防会配合受灾市民处理索赔事宜。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2-10-25/967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