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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林木 办证才能砍


  台海网10月2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康泽辉 通讯员 涂汀英郑彩华)昨日,龙岩漳平市永福镇的村民陈某后悔不已——— 他因滥伐林木罪,被漳平法院一审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追缴非法所得2640元。

  “原以为自家山上的林木是我个人财产,可以随意处置,没想到是犯法。”陈某说。原来,他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分两次到漳平市永福镇某村山场砍伐杉木共259棵,立木材积共18.394立方米,用于建猪栏,后将3.3立方米的杉原木卖给其他村民,得款2640元。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cbhx/2012-10-27/9681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