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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还没离就当起老板娘 女子与老板涉重婚被起诉
台海网11月1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永泰女子许某与林某结婚后,外出打工。她嫌夫家贫穷,遂与已婚的老板李某发展婚外情。她等不及与丈夫办完离婚手续,就公开当起“老板娘”,并为李某产下一子。林某向警方报案。日前,永泰县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起诉许某与李某。
1997年1月,许某经人介绍与林某成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林某的家不富裕,2010年初,许某独自到福州务工,认识了工地老板李某。许某认为李某实力强,能够承担家庭的经济负担,相比之下林某收入微薄,还要自己出来打工补贴家用。许某对林某心生怨恨,并对李某产生爱慕之情。
李某因为长时间在工地内,与妻子聚少离多,产生了隔阂。李某认为许某与他合得来,喜欢上了她。
两人好了几个月后,李某的内兄找到林某,告知许某与李某有婚外情,并拿出两人的亲密照给林某看。林某立即打电话质问许某,许某承认了与李某有婚外情的事实。
当年7月,李某与许某就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李某工地里的工人见到许某,都称她“老板娘”。李某在次月与妻子协议离婚,许某也向林某提出离婚,但双方因子女与财产的分割问题无法达成协议。
2010年11月,许某怀孕,她向林某户口所在地法院提出离婚,但是,直到2011年8月许某产下一子,双方的离婚诉讼仍没有完结。
2011年5月,林某得知一直没有回家的许某不但与李某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而且还怀了李某的孩子后,向当地警方报案。李某与许某先后落网。
责任编辑:苏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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