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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行业将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台海网11月2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詹文)明天起,的哥和乘客之间发生失物纠纷,或者出租车企业处理乘客投诉引发纠纷,或者的哥和投资人出现经营纠纷,都可以找调解委员会调解。
厦门市出租汽车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中心,将于22日成立。
无偿调解,不收任何费用
成立这样的调解委员会,是为了解决出租汽车驾驶员与乘客之间、出租汽车驾驶员(含承包人)与出租汽车投资人之间及出租汽车驾驶员、投资人与出租汽车企业之间产生的各类涉及出租车经营、服务方面的矛盾纠纷。对于受理的矛盾纠纷,无偿调解,不收任何费用。
导报记者注意到,该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范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企业之间、企业与投资人之间、投资人与投资人之间的纠纷;企业、投资人与驾驶员之间,驾驶员之间的纠纷;企业、驾驶员与乘客之间,乘客之间的纠纷。
运输管理处负责组建
该调解委员会由厦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负责组建,由内设的调解中心和外设的工作联系点组成。起步阶段,在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聚居的思明区、湖里区外设两个工作联系点:思明莲前街道出租汽车行业调解委员会、湖里禾山街道出租汽车行业调解委员会。待条件成熟时,逐步增加工作联系点。
11个成员均为兼职人民调解员,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出租汽车行业专业知识。待条件成熟时,将逐步增加专职人民调解员。
调解员将分为若干巡回调解工作组,除每周二、四下午分别在外设两个工作联系点开展调解,每周五进行跟踪回访外,其余时间在内设的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
此外,针对出租汽车经营权、承包费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往往先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的特点,该调解委员会将建立投诉受理、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联动、衔接机制,协调合作,各有分工,各有侧重,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对于比较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还可委托专业性仲裁机构、行业组织调解解决。
责任编辑:苏爽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zjj/2012-11-21/9818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