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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今后由定点医院承担


  台海网11月30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昨日,来自省卫生厅最新发布的消息称,根据福建省出台的 《福建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现确定全省32家定点医院负责辖区内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工作,其中厦门两家医院列入免费治疗医院范围。

  根据方案,我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遵循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以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定点医疗机构收治为主,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收治为辅。各设区市以及感染者或病人达到20人以上的县(市、区),各指定1家医疗机构免费开展艾滋病抗病毒免费治疗,少于20人的县(市、区)的在治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暂由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定点医院承担艾滋病抗病毒的治疗任务,疾控管理部门负责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计划、供应、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此次确定全省32家免费治疗定点医院,主要有:福州市传染病医院、仓山区中医院、晋安区医院、马尾开发区医院、闽侯县医院、长乐市医院、福清市医院、连江县医院、罗源县医院、永泰县医院、闽清县医院、平潭县医院;莆田市第一医院;宁德市医院、蕉城区医院、古田县医院、闽东医院、霞浦县医院、福鼎市医院;南平市第一医院、建阳市立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市第一医院总院;泉州市第一医院、惠安县医院、晋江市医院、南安市医院、安溪县医院;漳州市朝阳分院;龙岩市第二医院;三明市第一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gcdt/2012-11-30/987156.html